4月2日,美国政府宣布对中国输美商品征收“对等关税”。美方做法不符合国际贸易规则,严重损害中方的正当合法权益,是典型的单边霸凌做法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,经国务院批准,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,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。有关事项如下:
一、对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,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34%关税。
二、现行保税、减免税政策不变,此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。
三、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之前,货物已从启运地启运,并于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至2025年5月13日24时进口的,不加征本公告规定加征的关税。
古市镇推动人才赋能“百千万工程” 助力产业振兴
习言道丨世界各国乘坐在一条命运与共的大船上
【民生视点】广东女篮客场惜败 大朗之战全力争冠
横沥首场“文明共享·反诈同心”宣传活动走进维科电池
20对党组织携手 桥头镇“党建联建”为企赋能
筑牢安全防线 清溪镇开展敬老院消防安全检查